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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记者 王焱尧 通讯员 王厅 邵峰)为提高中标率,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在鄂州一建筑项目参与投标过程中,采取提供投标保证金、制作商务标标书、支付项目回扣等手段,伙同5家有资质公司进行围标,最终该建设公司如愿中标。30日,该建设公司两名涉嫌串通投标人员被公安机关依法移送起诉。
2012年,鄂州某中心大楼工程在网上公开对外实行招投标,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邱某得知后想承建此工程,便以公司名义参与项目投标,由本公司经营部主管夏某组织投标事宜。
当年在该工程最终入围的六家公司中,邱某所在公司等4家公司入围,最终邱某所在公司成功中标,获得了该中心大楼工程建设权。
2015年11月下旬,鄂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工作中发现邱某等人涉嫌串通投标,并将该案指定华容分局经侦大队处理。
经侦大队经侦查发现,邱某为提高中标率,指使夏某联系其它建筑企业串通围标,以自己提供投标保证金、负责制作商务标标书、项目回扣等为条件,先后联系了5家有资质的建筑公司作为围标单位。
当年底,邱某为5家围标公司制作完成商务标,后在邱某的授意下,夏某将商务标标书及投标保证金共计470余万元分工给5家围标公司,每家围标公司获得70余万元投标保证金,并确定了各自的投标报价。邱某所在公司成功中标后,按照工程项目实际结算总额按比例给予5家围标公司回扣。
目前,嫌疑人邱某、夏某已被依法移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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