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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多部门联合声明:企业不能借“营改增”之名随意涨价

发表于:2016-11-21 来源:辛集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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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记者钟晨 通讯员魏俊、叶翩)针对近期武汉部分酒店和商场租赁借“营改增”之名随意涨价的问题,武汉市财政局联合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物价局等多个职能部门联合声明:企业价格变动属于市场行为,不得以“营改增”政策之名随意涨价,更不得串通涨价,哄抬价格。

本次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共涉及我市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四大行业共17.6万户纳税人。从今年5月1日起,上述行业将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而不是在原营业税的基础上再征收一道增值税,企业计税依据和计算方式均有较大改变。

据了解,与原营业税直接依据销售额乘以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相比,增值税是按年销售额500万元的标准,划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其中,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税负较原营业税直接下降约40%。而“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则有6%、11%两档税率,但排除增值税价外税的特征,实际税率仅为5.66%和9.9%,企业还可以对购进材料、设备、服务,不动产购置和租赁、办公支出等成本进行抵扣。“总体来看,‘营改增’绝对是一项结构性减税政策,改革后只要企业规范经营,合理取得专用发票,行业税负都将不同程度降低,根本不存在因税制转换而涨价的问题。”武汉市国税局负责人表示。

对于近期接到的某酒店涨价和某广场租金涨价的问题,武汉市多个职能部门立即行动,特别是市区两级国税部门,逐户走访,约谈相关财务人员,进一步了解情况,宣传“营改增”政策,帮助其算好税收账。并对纳税人承诺:如“营改增”后,企业短期内出现税负上升的问题,武汉市国税局将一对一上门服务,帮助企业做好分析测算和税务辅导,确保行业税负持续下降,改革红利一起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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