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读书 >> 正文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10月起云南13类重点场所须装监控 5类禁装

发表于:2016-11-14 来源:辛集网 点击:
AKB48传第6人下海拍AV 被讽“女优 87版《红楼梦》-板儿-李玥传因 教育部:体测成绩将入档作为升
来凤男生夺湖北体育类高考状元 黄健翔助阵“大话足球” 老人带着女婿儿子一家三口轮班
6名枪杀索南达杰嫌犯自首(组图 28省份公开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最 皖鄂苏赣媒体聚焦天柱山发现安

住宅小区、影院、公园、超市,不安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将面临处罚;而集体宿舍、公共浴室,安装监控就会被处罚……如今,摄像头监控已遍布于城市的大街小巷,但今后云南人可要注意了,监控不是随处都可以安装的。

昨日,云南省政府发布的《云南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规定》,对哪些地方必须装监控、哪些地方不能装进行了明确。同时规定,对应建而不建的或者违禁安装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公安机关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装监控须报批并向公安备案

“现在大家都想住在安全的环境中,到处有监控的话,会感觉更放心。”市民徐女士对于城市中安装监控是很支持和赞同的。但柳女士与她观点相反:“有的场所安装监控是挺好的,比如一些人群会聚集的公共场所,但是现在隐私泄露挺严重的,如果监控太多会感觉自己暴露在别人的监视下。”

两位市民的观点都有道理。为此,意见中明确了监控应建和禁建的范围。

规定指出,县级以上政府公安机关负责社会公共区域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规划、建设、联网整合、应用、维护的组织实施,并监督、指导除此以外其他区域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相关工作。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总体规划,由县级以上政府公安机关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编制,并报本级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所有的系统设备都需要上报公安机关备案。

公共区域监控应设置明显标识

应建设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除公安机关负责建设、维护和管理的以外,由单位、场所、区域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负责投资建设、维护和管理。所有在社会公共区域建设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图像采集设备都将设置明显标识,让群众一目了然。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加强信息共享,云南省内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将按国家标准进行建设和联网整合。同时,省级公安机关将统筹构建全省专用网络,以实现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联网共享。

国家机关因工作需要,可以依法查阅、复制或者调取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信息,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另外,设置户外广告、架设管线或者安装其他设施设备,不得影响系统正常运行或视频图像的正常采集,包括园林绿化也不得影响。

哪些地方应该装监控

1、城市和乡村的结合部、主要道路、重要交通路口、主要出入口等公共区域;

2、武器、弹药,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存放或者经营场所以及实验、保存传染性菌种、毒种的单位;

3、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国家重点科研机构,集中存放、陈列重要文物、档案资料的博物馆、档案馆等馆(库);

4、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社,通信、邮政及大型能源动力、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加油(气)站、充电站;

5、医院、学校、幼儿园、机场、港口、车站、码头、体育场馆、影剧院、公园、大型广场、大中型商贸中心、大型超市、商业街和大型农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和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涉及生命健康安全的大型食品厂、制药厂;

6、金库,货币、有价证券、票据的制造、集中存放和销毁场所,票据、货币押运车辆,金融机构的营业网点和金融信息的运行、储存场所,贵金属的生产和储存场所;

8、住宅小区、停车场、旅馆;

9、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地铁、隧道,大型物资储备单位、大型桥梁,城市公共交通沿线站点;

城市公共交通、客运车辆和客轮等公共交通工具;

10、重要江河堤防、重要水库、主要湖泊的重点区域及其他重要水利工程设施;

11、出入林区的主要通道和林区防火设施,国家公园和森林公园的主要通道及防火、旅游设施,林产品交易市场;

12、出入国境的口岸、通道、便道、小道和渡口,国境线主要路段;

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建设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其他单位、场所和区域。

哪些地方禁止装监控

1、旅馆客房、娱乐场所包房;

2、集体宿舍,公共浴室、卫生间、试衣间、更衣室,哺乳室;

3、金融、保险、证券机构内可能泄露客户信息的操作部位;

4、选举箱、举报箱、投票点等可能观察到个人意愿表达或者行为的部位;

5、其他可能泄露个人隐私的场所、部位。(都市时报记者 许孟婕)

推荐阅读

(此网站为您推荐以下文章供您阅读。)

电话热线:010-83838389

医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桥北双泉堡甲4号

版权所有(京)ICP备06056309号-1 京卫网审[2013]第 1024号